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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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发布
关于对云南帮鑫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告
详情如下
公告
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参与人)权益,惩治犯罪,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依法对云南帮鑫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现将案件公告如下:
一、案件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战军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于2022年10月14日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已于2023年3月14日移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办案与追赃并重”的原则,在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以最大限度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全力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如有相关财产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公安机关将全力开展追赃挽损。
三、该案目前已进入起诉环节,为维护投资人(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投资人(参与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案人员自述材料(需注明签订合同时间、地点、投资次数、总金额、支付利息及是否有归还本金等情况);
2.报案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资签订的合同的复印件;
4.投资合同的中转款、汇款等凭证及银行流水交易明细;
5.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尽快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1)邮寄报案: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注明“云南帮鑫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材料”(收件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中路71号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收,邮编650000)。
(2)亲临报案:投资人(参与人)可亲临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新村派出所(昆明市五华区三合营98号)或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中路71号)递交相关材料。
(3)邮寄报案等同于亲临报案,鉴于该案已进入起诉环节,望投资人(参与人)尽快报案登记,如因未进行报案登记影响自身相关权益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目前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2023年7月11日
来源 昆明五华警方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郭毅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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